当前位置: 首页 >> 管理制度 >> 上级文件 >> 正文
管理制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在院校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成本上限设置方案及相关说明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2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6),积极稳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现将《关于在院校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成本上限设置方案的公告》(教职所〔20202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在院校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费用核定和支出相关事项的说明》和地方实际贯彻落实。有关情况请与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徐璐 010-66096722

附件:
1.关于在院校实施的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考核成本上限设置方案的公告(教职所 〔202022号)

2.关于在院校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费用核定和支出相关事项的说明
                                  教育部办公厅
                               2020824

附件2

关于在院校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费用

核定和支出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总体说明

1.证书考核费用支出核算要坚持控制总额,核定基线,双方协商,保障运转的原则,考核费用支出应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成本上限设置方案确定的成本上限内核算。

2.证书考核要统筹资源、创新考核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考核成本。

3.证书考核支出范围和标准,凡涉及国家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统筹考虑区域、行业、证书等级划分差异等因素分类制定。

4.基于实际支出和业务需要,合理划分各类支出(如题库建设、考务等)的比例。

5.证书考核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由培训评价组织与省级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机构或院校联盟协商确定,同一证书考核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在同一省域内应统一。

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制定说明

1.题库建设。因行业跨度、专业差异、考核方式和重点不同,暂不制定统一标准,由培训评价组织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提出费用支出标准。一般按照每年不低于5万人次测算有关成本。

2.组卷。机考客观题组卷不应发生费用。机考主观题、纸笔和实操考核组卷费用,暂不制定统一标准,由培训评价组织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提出费用支出标准。

3.试卷印刷。机考不应发生试卷印刷费用。纸笔、实操考核试卷印刷费用,暂不制订统一标准,由培训评价组织与省级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机构或院校联盟协商确定。

4.阅卷。机考客观题应实现计算机自动阅卷和统计分数,不应发生费用。主观题阅卷、纸笔、实操考核阅卷费用,暂不制订统一标准,由培训评价组织与省级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机构或院校联盟协商确定。

5.证书印制及发放。电子证书不发生费用。鼓励培训评价组织通过电子证书的形式发放证书。纸质证书印制费用支出,原则上不超过5/本。证书发放费用,由培训评价组织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提出费用支出标准。

6.考评员劳务。因区域差异、行业跨度、专业差异、考核方式和重点不同,暂不制定统一标准,各地按地方有关标准执行。无明确标准的,由培训评价组织与省级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机构或院校联盟协商确定。参与阅卷的考评员劳务费与相关阅卷成本不重复计算。

7.考试系统技术支持与运维。考试系统建设费用不应包含在考核费用支出范围内。考核系统技术支持与运维一般包含人工费、服务器、云资源租用等费用,云资源、带宽费根据市场价格制定,暂不制定统一标准,由培训评价组织与省级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机构或院校联盟协商确定。

8.设备调试、考场租赁、考场布置。考场为普通教室(不少于30人)的,不超过30/人;考场为机房(不少于40人)的,不超过50/人;考场为实操场地的,因区域差异、行业跨度、专业差异,暂不制定统一标准,由培训评价组织与省级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机构或院校联盟协商确定。

9.监考和考务管理费。监考和考务管理原则上由院校承担,因各地物价水平不一致,暂不制定统一标准,由培训评价组织与省级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机构或院校联盟协商确定。

10.报名费。因证书考核通过证书管理平台报名,涉及考核人员信息汇总,平台录入、导出等工作,根据考核人数实际,暂不制定统一标准,由培训评价组织与省级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机构或院校联盟协商确定。

11.耗材。机考不发生耗材费用。实操考核因专业差异、考核方式和重点不同,暂不制定统一标准,由培训评价组织与省级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机构或院校联盟协商确定。

12.安保。因区域差异、专业差异,暂不制定安保费用支出统一标准,由培训评价组织与省级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机构或院校联盟协商确定。